青藏铁路公司
铁路旅行常识
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
3、对运送期间发生的身体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4、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随身携带品损失,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义务:
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车票票面载明事项:发站、到站、座别、卧别、径路、票价、车次、乘车日期、有效期。车票包括客票和附加票两部分。客票部分为软座、硬座。附加票部分为加快票、卧铺票、空调票。附加票是客票的补充部分,除儿童外,不能单独使用。旅客车票票价中包括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
购票:
旅客可以到火车站或市内售票处、代售点购票;旅客也可以打电话预订车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卧铺票时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卧铺票的到站、座别必须与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旅客乘车提供空调的列车时,应购买相应等级的空调票。
儿童票:承运人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乘火车通学的学生和承运人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除外)。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1—1.4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超过1.4米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车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免费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学生票:在普通大、专院校,军事院校,中、小学生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可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伤残半价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伤致残的军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享受半价的软座、硬座客票和附加票。
站台票:到站台迎送旅客的人员应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是使用一次有效。随同成人进站身高不足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
团队票:20人以上乘车日期、车次、到站、座别相同的旅客可作为团体旅客,承运人应优先安排。
旅客购票须送票时,核收送票费5元/人次。
车票的有效期及乘车条件
车票的有效期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上计算。
因列车满员、晚点、停运、旅客生病(最多不超过10天)等原因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可视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旅客须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旅客可在列车路中途停车站下车,也可在车票有效期内恢复旅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行失效。
中途换车和中途下车旅客继续旅行时,应先行到车站办理车票签证手续。
乘坐卧铺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保管并换发卧铺证,下车以前交换。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另行出售。
卧铺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有效期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一次提前可改晚乘车签证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往返票、联程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中转换乘车或中途下车未签证的应补签。在列车上补剪、补签时只核收手续费1元/人次,但已使用至到站车票不再补剪、补签。
在车站未来及购票,上车补票的旅客补收票款外,还需核收手续费1元/人次(补卧铺核收手续费5元/人次)。
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1元/人次(补卧铺核收手续费5元/人次)。
退票:
旅客应在开车前退票,铁路按规定收取规定的退票费;站台票售出不退。
旅客因病、伤不能继续旅行时,经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
因铁路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不收退票费。
发生线路中断旅客要求退票进,在发站(包括中断运输站返回发站的)退还全部票价,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但因违章加收的部分和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退。
退票费收票标准:按应退票价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人次。
旅客随身携带品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重量: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它旅客20千克。
体积:每件携带物品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
不得带入车厢内物品及限量携带物品
不得带入车内物品
1、国家禁止及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限量携带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时佩带的枪支弹药。
4、出生雏20只。
货运:
以托运整车货物为例,简单介绍铁路托运货物的流程:
1.填写要车计划表(车站)→2.加盖公章(单位)→3.加盖货源核实章(车站)→4.提报计划(路局或公司)→5.计划审批(路局或公司)→6.填写运单(车站)→7.运单受理(车站)→8.短途运输(单位)→9.安排货位(车站)→10.报请求车(车站)→11.批承认车(路局或公司)→12.安排装车(车站)→13制票交钱(车站)
旅客投诉及问询电话:
西宁站 问询电话 0971-7192222 0971-8172222
西宁站火车站客票业务自动查询系统请拨95105688
投诉电话 0971-7197872
海石湾站 问询电话 0971-7199222 投诉电话0971-7192782
格尔木站 问询电话 0979-7222222 投诉电话0979-7222102
德令哈站 问询电话 0977- 7327222 投诉电话0977- 732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