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信息快递
  • 招标投标动态
  • 政府采购动态
  • 我省两地入选国家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我省两地入选国家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本报讯 (记者 钟倩) 为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在各地推荐报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确定79个项目作为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至此,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扩围至459家。我省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南部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和格尔木市夏日哈木镍钴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入选。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为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试点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竞争,旨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