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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2月2日-12月8日)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22-128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NO.1

    《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1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一)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二)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三)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四)提高招投标效率。(五)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六)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七)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八)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1月1日前,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意见建议。

    N0.2

    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评测相关标准即将出台

    第九届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年会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安全研究所受邀介绍了即将发布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评测相关标准,并就“区块链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评测”进行了专题演讲。区块链基础设施作为对上承载各类区块链应用,对下衔接网络基础设施的核心枢纽,其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能力将成为保障区块链生态健康高质量发展应用的重中之重。加快相关安全标准制定,强化对区块链基础设施的安全评估,已成为提升区块链基础设施乃至生态安全的必然所需。

    中国信通院安全研究所基于2015年以来积累的区块链技术和安全性研究经验成果及多个监管部门支撑经验,联合运营商、安全企业、区块链企业和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于2018年在中国通信标准协会安全防护特设组通过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评测类标准立项,并即将于近期推出。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评测类标准从网络安全专业角度,明确了区块链基础设施业务服务层、网络层、设备层、物理环境层和管理层安全要求,细化了可操作、易执行、可量化的安全评测指标和方法,为区块链基础平台和服务提供科学化、权威性的安全能力评测规范,促进行业落实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实践,提升区块链基础设施乃至整个区块链生态的安全性。

    NO.3

    《福建省普通公路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2019版)》发布

    12月3日下午,福建省公路中心举办召开《福建省普通公路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2019版)》固化会议。会上,福建省公路中心介绍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范本的主要条款修改情况,并对固化工作做了详细说明,固化工作完成后,《示范文本》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

    会议提出相关要求,一是积极落实《示范文本》固化工作,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主动对接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督促、协调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完成《示范文本》固化工作,确保福建省公路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实施;二是严格招标条件设置和评标办法,确保项目招标的公平公正;三是规范在线备案审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内容、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的在线备案审查。

    NO.4

    江西: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

    为加快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9年底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江西要求,2019年12月底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将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2020年春节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社厅将对各地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实名制覆盖率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结果将直接计入对当地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成绩。

    江西提出,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将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的费用按规定列支于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中,并按要求将人工费按比例逐月拨到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和考勤信息的采集、上传,做好建筑工人月工资发放记录的上传工作,确保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实时更新。

    NO.5

    四川:将统一制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新拟定的标准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统一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明确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必须由采购人支付劳务报酬;明确评审专家13种违规情形等。在《征求意见稿》中,评审专家报酬支付主体得以明确,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集中采购机构负责支付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采购人负责支付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在《征求意见稿》内,评审专家如出现明确的13种违规情形,“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如出现这些违规情形,评审专家将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覆盖了实际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NO.6

    云南:实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19〕18号)等规定,云南省财政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的通知》(云财采[2019]2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了专办员的设置及备案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应从本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1至2名专办员。《通知》还对专办员的工作职责给予了明确:一是宣传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参与或指导本部门(单位)制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宣传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参与或指导本部门(单位)制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三是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联系、协调和信息沟通,配合省财政厅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事宜,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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