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信息快递
  • 招标投标动态
  • 政府采购动态
  • 陕西税务努力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陕西税务努力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

    陕西省税务局今年以来,正确把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向,以党建为统领,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两级集中采购为重点,以网上采购为载体,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改革内控监督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效能,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开创陕西税务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第一,落实全国改革发展要求,持续提升三化建设水平。 

    按照深改方案要求,陕西省税务局进一步健全完善采购制度机制,形成统一规范、配套完备、衔接紧密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一是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深改方案要求对现有采购制度进行补充和细化,通过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合同履约评价机制、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二是加强采购项目业务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务制服制作、软件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信息化设备采购、物业服务、普通发票印制5大类政府采购业务指引基础上,制定下发基建维修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业务指引,指导基层规范有序开展采购工作。三是采购工作全面规范。进一步规范目录外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根据税务系统采购工作规范(2.0版),下发目录外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及规范化模板。 

    第二,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抓牢采购工作重点环节。 

    陕西省税务局根据深改方案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采购单位、集采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方主体的权责,厘清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以健全完善的采购内控制度为依托,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方面正确认识、准确把握自身的角色定位,明确作为采购需求的第一责任主体,将工作重心放到市场调研、需求制定、采购文件审核、制度建设、内控管理、政策功能落实、履约验收、信息公开以及对基层的服务、指导、监督等方面,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抓住采购需求这个重点环节,从需求制定入手,调动各领域专业力量,会同需求部门研究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 

    第三,积极推行两级集中,做大做强省市集中采购。 

    2019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将推行两级集中作为落实深改方案和服务基层的重要举措。从陕西省税务系统政府采购统计数据看,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的比重分别为57%34%9%,政府采购项目主要集中在省级和市级。结合工作实际,在总局、省局集中的基础上,陕西省税务局进一步推行省、市两级集中,积极发挥省内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一是做大省级集中采购。目前已对适合省级统一采购的税服加工制作、机动车保险、税收票证印制、信息化骨干网络线路租用、基建设计、资产评估和基建评审5类项目,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二是做强市级集中采购。对适合市级统一采购的基建维修、车辆加油等项目组织集中采购,逐步促进市局采购力量强起来,通过省内两级集中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和采购工作风险。三是在省级采购人才库基础上组建一支采购精英团队。 

    第四,大力推进税务网上采购,加快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一是建立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统一的产品库。通过优化税务采购网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发票提交、资金支付等功能,将税务采购网以协议供货和网上超市为主的初级电子交易平台,升级成为产品数据标准化、供应商充分竞价、采购人自行选购为主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二是优化完善相关功能。在网上超市模块引入在线竞价功能,对办公家具、机柜等需定制的商品,由采购人发布定制采购需求,供应商报价并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有效解决产品定制化难的问题。三是实现互联互通和大数据统计应用。积极实现税务采购网与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加速完善网上采购数据实时查询、比对、分析功能,为采购监督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强化内控监督制约,防范采购工作风险。陕西省税务局从防范采购风险的角度出发,将内部控制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有效化解采购工作风险,推动实现节支防腐物有所值的工作目标。一是强化监督制度机制。通过下发《政府采购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政府采购事前、事中和事后内部风险监控,进行采购重点环节风险排查防控,结合巡视、审计和督查等外部监督力量,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二是利用信息化管控手段。积极探索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嵌入软件当中,通过部门人员岗责和重点环节设置项目规范化操作流程,设置风险提醒,实现过程留痕,让政府采购工作转变为标准化作业,为采购人筑起一道科学的防火墙。三是加强追究问责力度。在强化各级领导和采购人员依法采购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堵塞采购工作漏洞的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执纪追究问责力度,并将采购监督、考核评价与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实现对政府采购内控监督和有效制约,形成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防范有力、监督问责到位的监督管理体系。 (蒲蔚) 

     


    上一篇:北京公示首批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下一篇:没有了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