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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广东出台深化政采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近日,《广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其中提出,至2021年底逐步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化政府采购制度。

    《工作方案》聚焦政府采购5方面工作,提出9大项37条改革措施。

    聚焦采购质量和绩效,简政放权,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实现采购结果“优质优价”。理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权责关系,建立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能负责、想负责的机制;赋予采购人灵活选择政府采购方式、自主确定评审专家的权利;建立采购人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建立采购人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

    聚焦采购透明度和效率,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过程“简便高效”。推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全省范围内的部署、推广和应用,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和“一体化”协同运作;省级财政牵头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卖场,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行业馆和支持脱贫攻坚等特色馆,优化电子卖场运营模式,逐步推动电子卖场跨地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数据说话、数据管理、数据决策”的数字云平台,对各类政府采购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分析和应用,挖掘数据价值,为预算编制、绩效评价、采购政策制定等财政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推进电子交易、电子监控、电子预警、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支付等数字技术应用。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放开市场竞争、线上办理业务、强化信用支撑,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力。

    坚决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都能公平参与政府采购。中国的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证各类企业公平获得政府采购信息。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进一步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探索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

    聚焦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预算监督,实现“管程序”与“管责任”并重,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实现操作全程留痕;构建全流程监控规则,实时跟踪,主动预警,实现政府采购监管从人工“盯防”到智能监控的转变;建立通用类政府采购标准化供应商库和商品库,实现“市场可买、需求可定、价格可比”,推动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支持采购当事人在采购中进行互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的资质评估、采购事中评价、履约信用评估等,规范政府市场行为;发挥“智慧监管”作用。通过建立大数据综合查询、统计报表、辅助决策等功能,为政府采购监管、采购预算编制、政策功能实现以及财政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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