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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极推动改革创新试点,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看“深圳样本”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积极推动改革创新试点,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看“深圳样本”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选取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其中,政府采购领域是创新试点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深圳市政府采购持续激发创新精气神、开好改革“顶风船”,对标“国际一流、国内最优”,以先行示范的标准打造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深圳样本”。

    “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放”出竞争力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更多逆风逆水外部环境叠加,只有下好营商环境这步“先手棋”,才能稳住全市经济发展的“全盘棋”。深圳市财政局应对变局、开拓新局,抓住“简政放权”这个牛鼻子,不断破除瓶颈,汇聚优势,增强动力。网上办、线上走、云端行。供应商注册由“现场注册”改为“网上注册”,动动手指就可以一网搞定。申请企业录入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即可在线查询注册进度及结果。注册业务全程网办,实现供应商注册“零跑腿”。

    疫情期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上线供应商在线注册、质疑、投诉、支付、签订合同、意向公开等一系列线上服务功能,供应商可随时随地、免费便捷地获取采购信息、下载采购文件、参与项目投标响应,降低了文件购买印刷费、人员差旅费等综合成本,全年可为供应商减负超1亿元。供应商“自证资质”改为“信用承诺”。按照“最少、必要”原则,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更加便捷、更加广泛。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深圳市财政局鼓励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要求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水深则鱼悦、林秀则鸟来。制度成本降下来,供应商获得感强起来。负担轻了,供应商才能跑得更快。

    据深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宇英介绍,2021年1月1日至11月29日,全市共新增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8398家,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因为开放,因为包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深圳就是那片海。“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质量如果说“放”是发动机,“管”则是方向盘,二者协调运转,深圳市政府采购这辆“车”才能跑稳跑好跑快。

    深圳被称为“中国民营经济第一城”,中小企业贡献了全市50%的税收、60%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5%的就业、99.6%的企业数量。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局加大对采购人的监管,推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该市真正落地,为保就业、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不断输送“政”能量。预留份额分解到采购人。

    据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邵洁笙介绍,在预留份额上定标准,全国的要求是预留份额要落实到主管预算单位,深圳市更进一步,率先提出:采购人要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并依托技术赋能,将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嵌入到预算管理系统中,采购人未落实预留份额政策的,系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价格优惠顶格扣除。在价格扣除上做文章,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按照顶格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在标识引流上想办法,加挂中小微企业标识,采购人执行电商采购或协议采购时,优先选择中小微供应商。

    据曾宇英介绍,近年来,深圳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占比均达90%以上。厚植创新沃土,为经济添能蓄势。近年来,深圳市政府采购不断拓展管理思路,鼓励创新,推动政府采购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的引擎作用。加快推进5G、智慧城市、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采购步伐,一批注重创新发展的领军企业,在抗击疫情、复工复产中挑起了“大梁”,同时,他们也因参与政府采购得到反哺,成为稳定深圳经济增长的“定海神针”。5G应用在医疗、教育、交通、警务、能源等10个领域示范落地,“5GAI”智慧政务服务大厅、智能警务示范点、智能电网等应用示范全国领先。深圳再次站在了引领世界、逐梦前行的创新潮头。监管与服务并举,试点行政裁决。作为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深圳市财政局优化监管思路,转变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发挥行政裁决效率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出台了全国首个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内控管理办法。率先引入调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参与案件调解,为各方搭建了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建议、辅导、规劝,提供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或者法律意见等方式,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提高争议解决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服”出实惠,“服”出便利,“服”出吸引力“放管服”,“放”是前提、“管”是保障、“服”是目的。“放管服”如何做到让市场主体满意?关键是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局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服”出优秀营商环境的吸引力。采购意向公开年初一揽子公布。2020年,深圳市被财政部列为采购意向公开的首批试点城市,当年7月1日起,深圳市本级预算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按规定全部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此基础上,深圳市财政局“主动加码”,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从2020年开始在市区两级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各级采购人于年初一揽子公开全年采购意向,方便潜在供应商及时获取采购信息,提前做好投标、响应准备,提高参加深圳政府采购的积极性。江西某企业为深圳采购意向公开力度之大由衷点赞。负责人称,公司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对其中有意向参与投标、响应的项目,提早做好投标、响应准备,大大增加了中标、成交的几率。即便是深圳市外企业,在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便。力推政府采购合同“金融化”。深圳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建立订单融资线上平台,将金融机构放贷情况作为财政业务代理银行评价考核因素之一,鼓励金融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放贷。截至目前,累计融资金额突破18亿元,惠及企业200多家,合作金融机构已达26家。2021年110月总计发放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贷款2.02亿元,其中97%的贷款企业为中小企业,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新冠疫情爆发初期,某供应商中标深圳一项政府采购项目,但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该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合作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合作银行向其发放484.6万元的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贷款,在享受政府贴息政策后,这笔贷款年化利率仅为2.175%,帮助企业渡过了危机。“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动态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曾宇英表示。改革没有完成时,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将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到底,让改革成为惠企利民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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