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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陕西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

    本报讯 陕西省近期开展了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工作,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推进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提高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效能,完善竞争性采购体系,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据了解,此次试点允许省级预算单位打破行政隶属划分关系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非驻西安的省属预算单位,可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委托驻地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经陕西省财政厅与汉中市财政局、安康市财政局共同协调沟通,省属预算单位陕西理工大学和安康学院作为试点单位,将应委托陕西省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物业项目分别委托汉中市、安康市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目前,两个项目已完成采购,参与各方对采购结果十分满意,均表示推行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能够有效提高采购效率,降低单位采购成本和供应商参与成本。

    下一步,陕西省财政厅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政府采购领域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制度办法,允许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鼓励集中采购机构承接不同级次和不同地区采购人的代理业务,建立专业高效、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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