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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陕西推进政采信用融资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发文要求,强化采购预算约束,加强合同支付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进“政采贷”工作。

    陕西省财政厅明确,政府采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落实“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组织实施无采购预算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按照金融机构、供应商提供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确定合同支付账户,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最终确定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还款账户,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对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需开展的预算资金、中标(成交)信息、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采购信息调查,采购人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互联互通。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监管,督促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或者无故不及时还款,以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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