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青环发【2018】33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
扎毛水库规范化建设及上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2计划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3建设地点:黄南州同仁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就上述标段只能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在本单位且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需提供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委任书、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不再担任其它后续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廉洁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外省企业需提交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3.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至少一个类似业绩);
3.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至2017年度)经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7信用要求:企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8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并向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书面承诺,未做出书面承诺的,不得参与工程招标。
3.9投标人需由劳动监察大队开据的无拖欠农名工工资的证明及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开据的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证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招标截止前7天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招标网”查询截图)
3.11需提供本单位、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2018年 10月10日至2018年 10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逾期不补报)。
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1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 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43号昆仑阳光城3号楼01区B2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973-8722358
招标人地址:同仁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997226443
联络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43号昆仑阳光城3号楼01区B2号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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