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采购通信干扰机项目变更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均简称“招标单位”)委托,已于2020年5月14日发布了某单位采购通信干扰机项目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 | 某单位采购通信干扰机项目 |
项目编号 | SCIT-GN-QH2020050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控制额度 | 90万元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1日 |
变更事项 | 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 1.投标报价的评审细则为: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售后服务第2条评分细则为:投标人在青海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注册公司的得5分,在青海省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的(以场地租赁证明为准)得3分;承诺中标后在青海省设立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3.开标时间:2020年6月4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 1.投标报价的评审细则变更为:(1)评标价格调整 经细微偏差澄清和补正后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Gn) (2)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Gn=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B=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将各有效投标报价Gn与评标基准价B进行比较,按下式求出它们的偏离值Hn: Hn=(Gn-B)/B×100% 当Hn=0时得满分30分;Hn>0的,每高1%扣2分;Hn<0的,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 售后服务第2条评分细则变更为:投标人售后服务条款承诺受理设备故障等较严重情形申告,24小时内抵达现场并提供备用设备恢复功能的得3分,12小时内抵达现场并提供备用设备恢复功能的得5分。无该项条款的不得分。 3. 开标时间:2020年6月5日9时30分 其他事项不变。 |
招标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某单位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96091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与文苑路交汇处庄和财富广场B座2087室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76995-8021 邮箱:czqhfgs@163.com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