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贵南县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一、公告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若为代理需出具锅炉制造厂商有效的授权书、制造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 级及以上资质,还需提供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2. 评标办法中设备热效率指标:锅炉热效率高于 98%得 5 分,高于 95% 得 3 分,其他不得分(以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热工 测试报告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3日
现澄清变更为: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营业执照内具备相关设备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产品的授权书。并在人员及设备安装维护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 评标办法中设备热效率指标:锅炉热效率高于 98%,且在高寒地区(海拔2000米以上)同一项目,同一设备,且机组有检测报告2份的得 5 分,有1份的得 3 分,其他不得分(以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热工 测试报告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万达中心一号楼25楼12509 |
联系人:韩先生 | 联系人:靳先生 |
电 话:0974-5922118 | 电 话:0971-6124339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121005823@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韩先生
2021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