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承揽范围。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19年或2020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个审计周 期的企业提供验资证明或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 3.(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 (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 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20天 ) (2)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 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 效。 (3)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 为准,非 C 级半年内、非 D 级。 4、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 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加强我省市政工程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 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