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沙珠玉330kV升压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的变更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沙珠玉330kV升压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服务项目由于需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因此对招标公告作如下变更: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或本项目所在行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不具有设计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设计工作可委托外,其它工作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特此变更。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