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各投标单位:
一、“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项目”(招标编号:QHZC-FW-210603)有关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受托管理经验中青海企业年金受托资产规模6分:截至2020年底,按照投标人在青海省企业年金资金规模排名(含所有受托人)计算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如实申报,且评委通过监管机关进行查询确认,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资金规模排名第一(6分);资金规模排名第二(5分);资金规模排名第三(4分);资金规模排名第四(3分);资金规模排名第五(2分);资金规模排名第六(1分);资金规模排名第七及以后(0分)。
注:(1)青海省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业务以投标企业在青海省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中受托管理金额进行统计,由投标企业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自行统计托管金额。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如实申报,且评委通过监管机关进行查询确认,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现变更为:本地化团队服务能力6分: 根据组建的本地化专属服务团队,提供周期性上门服务,提供委托人查询服务,定期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报告,解决企业年金相关服务需求,综合本地化服务团队服务经验对本地化团队的服务能力横向比较,本地化服务团队服务内容全面,服务经验丰富得5-6分,本地化服务团队服务内容较全面,服务经验较丰富得3-4分,本地化服务团队服务内容及服务经验一般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服务期为三年,自2021年09月10日起至2024年09月103、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上午10:00分,开标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10日下午13:30分,开标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七号开标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其它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委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
联系人:安女士
电话:0971-8016047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 A座13层
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电话:0971-6118821、6118377
电子邮箱:qhzczb0509@163.com
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