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磋商文件: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4时30--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时间:2022年6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5时(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其他事项: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现变更为: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14时30--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时间:2022年6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15时(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其他事项: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送达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磋商地点。本次磋商可接受邮寄的文件。 其他事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