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能源公交车更新项目-澄清(补遗)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新能源公交车更新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QHWD-XBHW-2025018
1.3采购人:西宁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沃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澄清(补遗)内容
序号 | 澄清(补遗)内容 |
1 | 1、包一3.4.5项:原6.5米系列车辆不低于120KWh的实际可用容量SOC从20%-100%充满须不大于1.5小时,充满电后BMS应能发出停止充电的指示,防止电池过充。 修改为:6-7米列车辆不低于120KWh实际可用容量SOC从20%-100%充满须不大于1.5小时,充满电后BMS应能发出停止充电的指示,防止电池过充。 2、包二四3.4.5项:原8.5米系列车辆不低于220KWh的实际可用容量SOC从20%-100%充满须不大于2.5小时,充满电后BMS应能发出停止充电的指示,防止电池过充。 修改为:8-10米系列车辆不低于230KWh的实际可用容量SOC从20%-100%充满须不大于2.5小时,充满电后BMS应能发出停止充电的指示,防止电池过充。 3、包三3.1.2项采用市场占有率高、最新型号的动力电池,8.5米系列车电池电量≥250kWh,综合工况百公里耗电≤75kWh;单次充满电行驶里程≥3000km,无论冬季、夏季,车辆满载、开空调、电除霜时保证日营运里程≥260km/天 修改为:包三3.1.2项采用市场占有率高、最新型号的动力电池,8.5米系列车电池电量≥250kWh,综合工况百公里耗电≤75kWh;单次充满电行驶里程≥300km,无论冬季、夏季,车辆满载、开空调、电除霜时保证日营运里程≥260km/天。 包三3.4.5项:原8.5米系列车辆不低于220KWh的实际可用容量SOC从20%-100%充满须不大于2.5小时,充满电后BMS应能发出停止充电的指示,防止电池过充。 修改为:8-10米系列车辆不低于250KWh的实际可用容量SOC从20%-100%充满须不大于3小时,充满电后BMS应能发出停止充电的指示,防止电池过充。 4、包五3.4.5项:原10.5米系列车辆不低于350KWh的实际可用容量SOC从20%-100%充满须不大于3小时,充满电后BMS应能发出停止充电的指示,防止电池过充。 修改为:无站立区域公交系列车辆不低于310KWh的实际可用容量SOC从20%-100%充满须不大于3.5小时,充满电后BMS应能发出停止充电的指示,防止电池过充。 |
2 | 询比文件分项报价表格式说明:详见询比文件 |
3、其他
采购人:西宁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西川南路13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5208838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沃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沪宁路8号21层2112室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971-7624666
电子邮件:qhw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