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清说明文件
各投标供应商:
现对“西宁市多巴水厂(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一切险”项目做澄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修改前:服务期:本合同生效起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该保险期限(期间)应与保险单内保险期限(期间)一致。
修改后:服务期:本合同生效起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该保险期限(期间)应与保险单内保险期限(期间)一致。工期总日历天数:380天
2、招标文件第 9 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3 项其他要求中,修改前: 1、合同签订保单签发后,支付 30%;2026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5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需提供承诺函。
修改后:合同签订后保单签发前,支付 30%;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5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保险责任终止前)前 30 个自然日,支付 20% ;需提供承诺函。
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