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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格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设备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09日    

岭格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设备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序号

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欣亚竞磋(货物)2019-012

采购项目名称

岭格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人

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25288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7、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45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青海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1   0000 0005 1758 2

12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3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年12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7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12楼1121室

18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19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招标人

收费金额:6000元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0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1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22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3 

其他事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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