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入围招募项目更正公告
一、 更正人名称: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入围招募项目(第一批)
三、 采购项目编号:民政财采公开招募(服务)2019-006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06-17
五、 更正理由:
项目名称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笔误
六、 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006 | 项目名称、报名提交的资料 | 2、供应商申请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如没有缴纳社保相关证明,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 的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并承诺能与青海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无自营平台的中小微型供应商,承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优先提供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评审时间前20天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7、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本项目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为民和县境内;民和县外供应商如入围本项目,必须按要求向民和县各预算单位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未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 非民和县境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须承诺在通过入围资格审核后一个月内签订协议,在签订协议时须提供订售后服务承诺书。过期按自动弃权本次入围处理 9、已入围青海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供应商,无需重复参加民和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入围,只需签订《民和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一批)项目协议书及提供订售后服务承诺书》,可入驻民和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10、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该项目。 | 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单位基本户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七、 其他事项: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18197169238
传真:
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5楼
2、采购人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972-8526575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民和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秦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26409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民和县招募入围公告.doc 5.2 M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