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包投标人资格: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须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1、基本条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和所有其他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20天内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相应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参与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同联合体不符合要求。(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但须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上午9时- 12时,下午15时-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 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24日上午9时- 12时,下午15时-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4时-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4时-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四、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交纳时间:2019年9月25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变更为: 交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五、评审方法和标准 详见附件 其他事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