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海中鼎安公招(服务)2021-059号(二次))
一、澄清内容:
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2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2021年0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为准;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3.商务要求“服务期:2021年11月-2022年10月底”以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时间:“2022年02月-2022年10月底”为准;
2、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财政厅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写字楼4号22层12201室 |
联系人:徐珣 | 联系人:伏女士、李女士 |
电话:13109773000 | 电 话:0971-8290400 |
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