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海东市平安区2022年种子站仓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25日    

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22年种子站仓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晟耀竞磋(工程)2022-001

第六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第六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内第四、第五、第六、第七项内容

 

四、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行业和本省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程;2、现行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平安区种子站仓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4、《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2020)、《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20);5、增值税调整执行青建工【青建工(2019)116号】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6、人工费单价调整执行青建工〔2019〕434号文《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7、青建工[2020]255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8、2022年第1期《工程造价信息》及编制当期当地市场价;9、与本工程相关的现行适用的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10、施工现场条件、本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11、拟定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图纸答疑文件等;12、托人提供的其他工程相关资料。五、编制说明:1.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2.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4.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其它说明(1)清单项目特征中列出主要项目特征,其余特征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投标人若未按项目特征进行组价、漏项的,视为投标人自己已综合考虑,结算不予调整;(2)本工程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答疑,并结合本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按业主要求来完成此项目,以满足使用要求。六、磋商报价说明: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3. 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磋商,不能拆分、少报或改变工程量清单编码、名称和数量。暂估价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列入,否则,视为无效磋商。5.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采购控制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价格,否则,磋商无效。 七、技术标准和要求:1、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基本要求。2.1.1 质量:合格;2.1.2 施工工期:30天2.1.3 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1.4 施工方案:2.2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施工质量。2.3 本工程所需主要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调剂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建设单位确认。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和标准,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后,负责加工订货,建设单位有权对质量进行监督。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修)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质量缺陷,由订货单位负责。 2.4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和抽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2.5 突出抓好施工过程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施工节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现场管理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检和复检,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应健全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和检测制度。2.6 承包人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2.7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争创“施工现场文明工地”。 2.8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工程建设应执行的技术规范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

四、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其它文件; 2.《青海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8)、《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20)、《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8)、《青海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20);3 .青建价协[2013]08 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4.青建工[2020]255 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5. 材料价格调整按《青海省 2021 年第四期建设工程部分材料指导价格》计取; 6. 人工费按《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青建工[2019]434 号文件;

7.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青建工〔2020〕332 号“《青海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通知”;

8. 其它费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调整;

9. 其它费用按有关文件及实际情况编制,参见以下文件。(1)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 号);

(2)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其它费用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

五、编制说明

1、主要单位工程根据初设图纸工程量计算,采用相关专业定额等计价依据。2、其他工程和费用按现行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文件规定计取。

其它说明:

1、安装工程中主材及设备价格为市场咨询价。

六、磋商报价说明

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3. 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磋商,不能拆分、少报或改变工程量清单编码、名称和数量。暂估价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列入,否则,视为无效磋商。5.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采购控制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价格,否则,磋商无效。

青海晟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