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隆务镇等六个乡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思源公招(服务)2022-033
原招标文件中:(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相关人员的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青海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