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通县2026年学校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大政采公开招标(货物)2026-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2026年学校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1、其他事项 |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货物制造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货物。 |
2 | 2、技术规格响应表,注: |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评标环节中发现不一致的按负偏离处理。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负偏离处理。 |
3 | 第五部分,一、投标要求,(一)投标说明2. |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负偏离处理,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参数表 | 参见原公告 | 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30号
联系方式:0971-2785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大通煤苑路18号
联系方式:0971-273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971-27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