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义务教育条例》修订(第二次)成交结果废标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修订(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方慧竞谈(服务)2020-65
四、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七、 预算总金额: 65
八、 废标理由:
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候选人资格,经采购人决定,该项目废标。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善德(组长)、张小光、芦平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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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971-2814070
传真:0971-2814070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体育路宁港·金色家园12号楼
2、采购人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2722257
传真:/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宁大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