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段第二次废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2020年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聚鑫公招(工程)2020-061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12-16
废标结果公告发布日期:2021-01-11
七、废标理由:
02包: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东康(评标委员会主任)、俞鑫、王天英、黄萍、魏海明(采购人代表)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都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2-8622757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4室
电话:0971-8266981
采购人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西关街35号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23156
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