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格尔木市人民
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格政采磋商(服务)2025-007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七、预算总金额:5101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评分标准存在重大瑕疵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王由超,刘俊杰,姜万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程
联系电话:0979-8414789
传真:
地址: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生妍
联系电话:0979-8412629
传真:
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