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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教育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废标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2025年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教育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废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教育装备及信息化建设

三、采购项目编号:民政采公招(货物)2025-09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七、预算总金额:19130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标项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标项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标项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标项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标项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标项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标项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标项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停止评标工作。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史春波(组长),丁东升,孔燕芳,郭小文,金维东,秦振虎(第1、2、3、4、5、6、7、8、9标项采购人代表),徐岩(第1、2、3、4、5、6、7、8、9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2-8583358

传真: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民和受理部

2、采购人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972-8516953

传真:

地址:民和县川口镇东垣一路七号教育局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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