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台村、沙卡村扶贫药材基地田间道路及扎门村旅游
扶贫景点内道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受 海东市平安区交通运输局 委托,拟对 上法台村、沙卡村扶贫药材基地田间道路及扎门村旅游扶贫景点内道路建设工程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平财采字(竞磋工程)2018-89/96/97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法台村、沙卡村扶贫药材基地田间道路及扎门村旅游扶贫景点内道路建设工程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228.8288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2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下载更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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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路基或路面专业承包三级,或公路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提供项目经理信用等级截图)。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20天内)。4、投标人必须向集中采购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集中采购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0/31 08:30--2018/11/06 18: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现场领取。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1/14 10:30 |
开标时间 | 2018/11/14 10: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交通运输局张先生 15997029299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李先生 0972-8612244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详见《磋商文件》。 |
收款人 | 详见《磋商文件》。 |
银行账号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972-8613242 |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8 年 10 月 30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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