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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04日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委托,拟对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大政采竞磋(货物)2018-41号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51.4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下载更正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投标人须具备车辆生产销售(经营)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12/04   09:00--2018/12/10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2/12 10:00

开标时间

2018/12/12 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3897515555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0971-273051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工行西宁新街支行(网银请转:工行大通支行)

收款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

2806 0102 0920   0000 572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0971-2720177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12  4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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