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委托,拟对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大政采竞磋(货物)2018-41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51.4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各包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下载更正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投标人须具备车辆生产销售(经营)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4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2/04 09:00--2018/12/10 17: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2/12 10:00 |
开标时间 | 2018/12/12 10: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3897515555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0971-2730517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工行西宁新街支行(网银请转:工行大通支行) |
收款人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
银行账号 | 2806 0102 0920 0000 572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0971-2720177 |
大通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12 月 4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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