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逸夫中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同仁县逸夫中学 (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同仁县逸夫中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博谦竞磋(工程)2018-058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仁县逸夫中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73.681843万元 |
最高限价 | 73.681843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证书。 4、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24日 |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地址: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政协小区2单元10楼2103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310400 电子邮箱:1256512181@qq.com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09)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9年1月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政协小区2单元10楼2103室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单位:同仁县逸夫中学 联 系 人:才让老师 联系电话:13619739455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1040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政协小区2单元10楼2103室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 4745 6000 |
其他事项 |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3、其他网站: 青海项目信息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省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部门:同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3-8722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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