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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23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受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拟对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福建安华竞磋(服务)2019-016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包一:139204.00元

包二:166000.00元

包三:28440.00元

包四:110000.00元

包五:60000.00元

包六:29600.00元

包七:16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7个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

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事业单位无此项查询截图,须提供事业单位承诺证明书);

(6) 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CMA计量认证,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3日

磋商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16楼)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磋商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及递交响

应文件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20548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31号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23229

邮箱地址:1946559831@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16楼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收款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0606201000115124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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