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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源区高海拔城镇造林绿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泽库县2019年城镇造林绿化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29日    

三江源区高海拔城镇造林绿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泽库县

2019年城镇造林绿化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泽库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拟对三江源区高海拔城镇造林绿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泽库县2019年城镇造林绿化示范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港鑫竞磋(货物)2019-077号

采购项目名称

三江源区高海拔城镇造林绿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泽库县2019年城镇造林绿化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50万元

项目总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经营范围,须具有有效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9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午休、周末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gangxin@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泽库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仁青诺日

联系电话:18197423456

联系地址:黄南州泽库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27086

联系邮箱:qhgangxin@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巷支行(联行号:313851000083)

收款人

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209201000208977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电话

泽库县财政局      0973-8753028

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港鑫竞磋(货物)2019-077号

采购项目名称

三江源区高海拔城镇造林绿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泽库县2019年城镇造林绿化示范项目

采购人

泽库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5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采购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经营范围,须具有有效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1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巷支行

(联行号:313851000083)

投标保证金账号:0209201000208977

缴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2 

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的,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用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3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7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18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中标人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7000.00元。

 

19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20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

21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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