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正佳竞磋(服务)2019-031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01 | 检验检测设备装备及维保包3二次 | 1 | 640000 | 1 | /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11-08 至 2019-11-12 17:30:00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或邮购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1-18 09: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1-18 09:30:00
九、 磋商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检验检测设备装备及维保包3二次 | 10000 | 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0000 000404613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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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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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蒲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37733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292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0971-6142790
传真:0971-6159677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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