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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08日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编号: 2019-(LC)-13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询价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2017年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1200000详见《询价文件》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19-11-11 至  2019-11-13 17:30:00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一楼102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网上下载,现场报名 

4、询价文件售价(元):  0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11-22 10:00:0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八、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1-22 10:00:00 

九、报价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十、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2017年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4100工商银行乐都支行

280603550

9200069290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规定的账户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考招标文件格式,(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鲜红公章,采购中心对以上复印件资料留存备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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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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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972-8624492

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号

2、采购人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董女士                       

联系电话: 180970116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 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0972-8624076 

附件信息: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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