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相关设备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鼎兴竞谈(货物)2019-01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28.07万元(其中计算机:21.545万元;打印机:6.525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采购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近1年度(2018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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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11月18日 |
获取谈判文件时限 | 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
获取谈判文件时方式 | 现场购买 |
谈判文件售价 | 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盛路唐道637商场5号楼电梯号11A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4920598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盛路唐道637商场5号楼电梯号11A)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化隆回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972-8712494 联系地址:化隆县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8985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盛路唐道637商场5号楼电梯号11A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西川南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63001383609052501758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化隆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715192 |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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