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投标邀请书
青海同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予以发出投标邀请,欢迎受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同向邀请(服务)2019-059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230万元 |
最高限价 | 23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约200万页档案电子数字化加工 |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8、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9、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或扫描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12月5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4楼1142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星先生 电话:0971-8121137 电子邮箱:qhtxjs@126.com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同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采购人联系人 | 联系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3737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联系人:星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21137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4楼1142室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路支行(基本户) |
收款人 | 青海同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0608201000208313 |
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城北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5507180 |
青海同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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