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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都兰县有机肥代替化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19年05月23日    

2018年都兰县有机肥代替化肥项目(第二次)公告

青海晟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拟对“2018年都兰县有机肥代替化肥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晟诺诚竞磋(货物)2019-011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晟诺诚竞磋(货物)2019-011号

采购项目名称

2018年都兰县有机肥代替化肥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48.89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1:采购预算控制额度:48.89万,其中商品有机肥333吨,青稞配方肥38吨。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b、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c、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2018年度或2019年度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

d、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5月23日

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9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3))、法人身份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广场路1号万达广场3号公寓10902室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晟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都兰县支行

帐号:63050165763700000129

交纳时间:2019年06月03日17时3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并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

2、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6月0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19年06月0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青海晟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青海省西宁市广场路1号万达广场3号公寓10901室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构成”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须按以下要求分册编制。分别为:

资格性审查文件,包括11.1.1(1)至(9)的内容;

符合性审查文件,包括11.1.2(10)至(19)的内容。

2、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单独装订,资格审查文件须提交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符合性审查文件须提交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副本需与正本保持一致,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页码,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文件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分别封装,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等。投标专用袋用“于2019年06月04日上午10:00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供应商磋商现场签到时,需出示“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作为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95622524

联系地址:都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机构及联系人

采购机构:青海晟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971-520542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广场路1号万达广场3号公寓10902室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都兰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7-8232067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备案。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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