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公告
一、 询价项目编号: 2019-LC-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驻地集采
三、 询价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2019-06-06 至 2019-06-11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乐都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网上下载(在青海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不提供纸质文件)。
4、询价文件售价(元): 0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06-14 10:00:00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乐都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八、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6-14 10:00:00
九、 报价地址: 乐都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十、 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7.1 |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8000 | 工商银行乐都支行 | 2806035509200069290 |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7.1条规定的账户。备注中请注明项目名称。 | 收款人: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均需加盖鲜红公章。(集中采购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2、投标报价书共一正、两副共三份,左侧黏胶合缝装订成册,并密封后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3、未向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4、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发布。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639722656
传真: 0972-8623899
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号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包女士
联系电话: 19909721992
传真: 0972-8623447
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乐都区财政局采管办
联系人: 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0972-8624076
传真: 0972-8624076
地址: 乐都区财政局采管办(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附件信息:
· 2019-LC-01询价文件.doc 260.7 KB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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