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青海
生态之窗”扩展及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保障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青海生态之窗”扩展及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保障体系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新华青海公招(货物)2019-0799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青海生态之窗”扩展及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保障体系建设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采购总预算额度:869.4万元 |
最高限价 | 包一:358万元、包二:120万元、包三:160.4万元、包四:81万元、包五:15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5个包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详见各包《招标文件》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其他资质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 9 月 19 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19年 9 月 20 日至2019年9 月26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郭静 电话:0971-8114526 电子邮箱:xhzbqhfgs@163.com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19年 10 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开标室)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71-8175920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971-812576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971-8114526 邮箱地址:xhzbqhfgs@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
收款人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10902295610703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6142790 |
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质疑联系人:孙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10-6390581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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