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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残疾人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拟对政府购买残疾人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恒诚竞磋(服务)2020-092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残疾人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包一:3.6万元  

包二: 6.24万元  

包三:36万元

合计: 45.8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3个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一:寄宿托养,7200元/人/年  数量5人,总价3.6万元,

包二:日间照料,3120元/人/年  数量20人,总价6.24万元。

包三:居家托养,2400元/人/年  数量150人,总价36万元。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一: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磋商);

(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及报告页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2)寄宿托养服务为全日制托养,供应商在本辖区内需有一定规模并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独立服务场地。(服务场所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2年以上)

3)具备提供残疾人寄宿托养服务的功能。

4)供应商需具备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护理人员。

5)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包二: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磋商);

(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及报告页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本辖区内需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独立服务场地。(服务场所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2年以上)

3)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包三: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磋商);

(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及报告页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本辖区内需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独立服务场地。(服务场所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2年以上)

3)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中的一个包进行磋商,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8218930

电子邮箱:2909892349@qq.com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909892349@qq.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磋商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04(大润发斜对面办税服务厅11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6771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1893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4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收款人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701201000215023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8248537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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