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海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正禄公招(服务)2020-022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1000万元 |
最高限价 | ¥100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各包要求 | 采购内容:采购海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 |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甲级;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2.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査询结果截图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和行业相关业务过失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具备城乡规划甲级或土地规划甲级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城乡规划方为牵头方。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②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甲级或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14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现场或线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8层13808B室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12968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1份: 现场购买方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线上购买方式——以上扫描件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电子邮箱811290032@qq.com,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购买时间:2020年12月15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前来购买标书。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地址: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8层13808B室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12968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52238971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海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12053 |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