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且需具备咨询资质; 3、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电网规划设计或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非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法律咨询承诺函》; 9、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