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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2019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普氏原羚)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年08月17日    

海晏县2019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普氏

原羚)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海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拟对海晏县2019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普氏原羚)保护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海际竞磋(工程/货物)2020-057

采购项目名称

海晏县2019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普氏原羚)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657586.20元

项目分包个数

3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qhggzyjy.gov.cn/TPFrame/zfcgztbmis/

pages/attachmanage/downAttachAction.action?cmd=download&AttachGuid=ef32ac70-67a0-4b13-8524-1ace690e570f&FileCode=Z189&ClientGuid=14f8212d-9400-44a5-80a1-2a10f430a2c9&BiaoDuanGuid=null&FileCode2Show=]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包一: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3. 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生效的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4.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5. 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包二、包三: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响应,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进行拆分响应,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所投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安装能力。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8-17   14:57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0-08-18   至 2020-08-24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洽购;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B座21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现场洽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8-31   14:30

开标时间

2020-08-31   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B座21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海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31168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三角城镇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1-432780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金座美仑B座21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

收款人

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112801013700034824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海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34952

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7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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