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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城市建设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海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晏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城市建设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6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晏政采竞磋(HYCG)货物2020-08-004号 

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城市建设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55095  

最高限价(元):155509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55095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海晏县财政局后楼评标室(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海晏县财政局后楼评标室(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副本);2、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公安局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何旭鹏 

项目联系方式:13997405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晏县财政局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丁艳林 

项目联系方式:0970-8632981 13997405434 

附件信息:

·         晏政采竞磋(HYCG)货物2020-08-004号(第二次).doc 496.6 KB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