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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大通县大河滩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青海省大通县大河滩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禹龙磋商(服务)2020-017 

项目名称:青海省大通县大河滩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青海省大通县大河滩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监理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3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监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4.供应商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水保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并由单位出具总监任命书。 5.企业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承担过一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36层3号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36层3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下载磋商文件的同时,将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注明磋商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号)发送至695421114@qq.com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大河滩水库工程统建办公室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9-1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2730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36层 

    项目联系人:曲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71-6161278 

2020年9月2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