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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实验室能力提升(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实验室能力提升(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设备)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实验室能力提升(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青海宏腾竞谈(货物)2021-0103)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实验室能力提升(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宏腾竞谈(货物)2021-010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2028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海南州疾控中心2021年实验室能力提升(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请详见《谈判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投标单位未被青海省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7、资质条件: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月12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广场SOHOA座22层1222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71-5207682

电子邮箱:1914602256@qq.com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1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广场SOHO A座22层12221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海南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12660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5207682

邮箱地址:1914602256@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广场SOHO A座22层12222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收款人

青海宏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49079424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海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10605

2021年01月1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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