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五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乐都区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五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下载(《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或《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乐政采磋商(服务)2021-001-4号
项目名称:乐都区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五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乐都区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五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采购预算经费额度使用完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
3、供应商须具备三类(含)以上维修资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或《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或《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朝阳大道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朝阳大道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公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鲍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2—8693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朝阳山片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祝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972-8261208
附件信息:
· 5 乐都区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五次)(公告).doc
373.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