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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人蓄饮水工程维修及西沟村阳山渠应急抢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人蓄饮水工程维修及西沟村阳山渠应急抢险工程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人蓄饮水工程维修及西沟村阳山渠应急抢险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青昊磋商(工程)2021-01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16.08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证齐全;

(2)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3)外省投标人还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4)企业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若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附《信用评定等级》截图)。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非D级(附《信用评定等级》截图)

7、响应所有人员要经过教育培训,承诺所有入场人员必须提供体检合格报告及核酸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8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9:00- 12:00至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

磋商文件: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地址: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101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971-5138633

电子邮箱:3521515553@qq.com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521515553@qq.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11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101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39008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5138633

邮箱地址: 3521515553@qq.com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51506691(磋商文件费及代理费专用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中标人 。

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服务费: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及电话

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2757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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