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通县马铃薯良种生产项目种薯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大通县马铃薯良种生产项目种薯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佳荣竞谈(货物)2021-06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60.0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资质条件: 1、提供所投产品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所投产品的病毒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所投产品2021年度合格检验报告证明材料(自检或第三方检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 拒绝 (接受/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 / 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 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 |
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文件售价 |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4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29828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1.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 是 (是/否)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若确需提交,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采购文件格式(2)、(3)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或开具收据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 购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22916 联系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园林路1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29828 邮箱地址:qhjrxmglyxgs@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4室 |
保证金 | 1.保证金金额: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大写) 收款单位: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7590310182600006837 2.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谈判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 4.保证金退还日期:未成交谈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单位的成交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首次谈判报价表、一份谈判保证金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3室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政策功能 |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 6 %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6%-1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招标服务费的支付形式:电汇、支票。 账户名: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90310182600006837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大街支行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以电汇、支票等形式支付。 |
其他规定 | /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单位名称:大通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0177 |